全国政协委员刘尚希:个税起征点重点看人民的生活成本和专项扣除

2018-03-06 21:35:18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殷云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北京3月6日电(《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 殷云)两会期间,针对个税起征点提高的档位,委员代表们都在热议我国的个税改革起征点究竟调整到什么档位?如何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认为,个税起征点的高低取决于生活成本的测算,税率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调节公平。

  刘尚希表示,“个税起征点重点看人民的生活成本和专项扣除情况,体现个性化。免征额体现普惠,覆盖生活成本,并留有余地,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起征点定到多少要测算一个数以后,提交给人大,过程比较复杂。不过,测算数据只是一个依据,会根据大家的意见再进行调整,如果大家认为有必要提得更高,会在测算数据基础上再加码。立法的过程本来就是一个抉择的过程,不同的认识、不同的看法、基于不同立场,大家可能在这个问题上有不同的选择。”刘尚希说,“最好形成一个最大公约数,得到多数人认可,然后通过法律,形成实施方案。”

  刘尚希说,个税改革其实涉及到一系列税制要素的匹配和组合问题。比如分类问题、综合问题、税率问题和级次问题等,这些应进行组合。“怎样组合取决于我们改革的目标,我们原来确定的税制改革的目标是要简化税制、拓宽税基,所以,税制不应太复杂。”

  此外,有人提出建议减少最高档边际税率的税率。对此,刘尚希则认为,个人所得税的调节力度有一个相对和绝对的概念。既要看征税成本问题,还要看征管的便利性问题。高端人才的收入比较高,如果征税很高,这些人可能就会跑。刘尚希举例说,现在,我们国家有一个现象,相当一部分人在大陆工作,却要求住在香港。其主要原因是香港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比较低,在大陆就要按45%交税。最终,我国的税率和级次将如何调整?

  刘尚希认为,税率级次的调整受制于多方面的因素,如吸引人才的需要,税制简化的需要,以及社会对公平调节的期待。各种因素综合统筹考虑,最终会形成一个适当的累进税率。(完)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