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中央:打造“双创”升级版,六大问题待解

2018-03-05 19:38:4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于靖园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摄影/记者靳晶

  中国小康网北京 3月5日电(《小康》杂志、小康全媒体记者于靖园)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在提交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提案中,民建中央提出,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打造“双创”升级版。

  激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是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增加就业和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李克强总理曾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培育融合、协同、共享的双创生态环境。

  民建中央调研表明,形成创业创新“栖息地”,不仅要拥有人才、技术、资本等单一的创业要素,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充满活力的创业创新生态系统。

  民建中央表示,当前我国双创生态系统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一是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潜能未能有效发挥。一方面,基础研究投入严重不足,占研发投入的比重仅5%左右。另一方面,科技成果转化存在重重障碍,转化率不足30%。二是创业创新人才供需矛盾突出,高端复合型人才、具有企业家精神的创业者及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级技工和技术研发人员等严重缺乏。三是资本市场结构与创业创新主体需求不匹配,间接融资比重较大,直接融资发展不足。四是创业创新环境有待优化。市场环境不规范,“政出多门”、“政策模糊”、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创业创新服务“重数量、轻质量”,发展模式雷同、服务内容单一。五是产权不清晰、产权意识不强、产权保护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六是创业创新容错机制不健全,“双创”文化尚未深入人心。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摄影/记者靳晶

  民建中央认为,优化“双创”生态系统,要多措并举,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发多元创业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促进创业创新要素高效自由流动,加速推进新旧动能转换,营造一个适宜创业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

  一要强化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创新源头供给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改革,进一步深化高校、科研机构同企业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使科技植入经济。

  二要充分发挥大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支持大企业内部创新与衍生、“裂变”创业,发挥大企业创新溢出效应,带动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形成“顶天立地”的大企业和“铺天盖地”的中小微企业共生共荣的企业生态格局。

  三要构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创业创新人才激励机制,畅通创新型人才知识合法转化为财富的通道,弘扬企业家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重视“海归”创业与成功人士回归创业,发挥博士后群体的创业创新骨干作用,加快形成创新、创业、创富联动的“金三角”。

  四要构建更好地服务创业创新的金融体系,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完善股权投资链,鼓励更多闲钱进入实体经济,打造创业、创新、创投“铁三角”,拓宽融资渠道,实现“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双轮驱动。

  五要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政府要强化“双创”公共服务,为创业者提供一定的“双创”空间,用市场机制推进各类创业服务载体发展,建立一批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发挥其在市场评价、价值确定等方面的功能,构建“多形式、多渠道、广覆盖”的创业辅导与培训体系,提高创业成功概率。

  六要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以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创业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强化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更公平的环境、更开放的空间、更低的门槛和成本、更活跃的初始资本。

  七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营造全社会重视产权保护、弘扬契约精神、尊重合法收益的氛围,让“有恒产者有恒心”,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增强创业创新者的“安全感”和“方向感”。

  八要建立创业创新容错机制,消除创业创新主体的后顾之忧,培育崇尚创新、勇于创业、宽容失败、允许试错、鼓励冒险的“双创”文化,在全社会形成“想创业创新、敢创业创新、尊重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激发创业创新主体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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