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晓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推进城镇化步伐》
时间:2013年12月28日 来源:中国小康网 编辑:龚紫陌

  



  演讲人:孟晓苏(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孟晓苏:

  根据会议安排,我来讲土地流转和加快城镇化步伐问题。

  中央十八大和三中全会都明确提出城镇化的要求,第一次召开的中央城镇化会议,也提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发展城镇化是李克强当副总理的时候明确提出的,而他的城镇化思想早在30多年前就开始形成。现在,他以一个大国总理的身份,强调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应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规律,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挥城镇化综合效应,释放内需巨大潜力。李克强总理正在领导着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镇化,这种城镇化不仅造福于农民,而且将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甚至造福世界。

  现在我们所推进的城镇化,中央一再提出,首先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这就是要允许农民进城。推动农民进城,首先需要破除户籍制度的障碍,破除农民的身份障碍,把农民当做一种职业,而不再当做一种特殊身份。首先要推进的,是已经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让他们首先转化为城镇居民。但是总共推进将近4亿农民变成市民,需要多少钱呢?需要大概50万亿,有人说这是不是中央要投资50万亿,拉动经济?不是,这部分成本完全可以通过农地流转来实现。现在农村的建设用地三倍于现有城市的建成区,大约每户农民头上平均有一亩农村建设用地,但这里面包括了宅基地、工业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为了推动农地流转,我在2005年就向中央提出建议,我认为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渠道单一,由政府供应这种方式需要转变。我认为不合理的规定剥夺了农民的权利,应当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规范进入市场,进行流转。2007年,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民的土地流转,我提出让农民带着地票进城,带着地票进城已经在个别城市进行了试点,但是还远远不够,因为农民的流转不是从本地的郊区流转到本地的市内,而是全国性的流动,所以这种地票应该是在全国范围通用的地票。

  什么叫做地票进城呢?就是农民放弃自己的宅基地,而不光是耕地,因为耕地不值钱,耕地一年只值几百块钱,而宅基地却值钱。他们进入北京、上海、广州这些大城市,则可以把这些地票带到这些大城市来,这样就使边远地区农民的土地,变成大城市周边的架构,而农地的复垦会增加耕地,即便大城市周边占用了农地,从总体上也没有再占用耕地。现在这种方式被称作单户农民的城镇化,我认为仍然需要向全国推广。

  一度人们还怀疑,说宅基地能够复垦成为粮田吗?事实证明能够复垦,而且现在来看硬化也不太严重。我问了一些贫困地区的地委书记,他们告诉我几千块钱就可以把一亩宅基地复垦为耕地。2007年我还建议过,为了推动农民的土地流转,应当设立为农民服务的土地经济公司,这不光是考虑为农民服务,还关系到一些原来管征地的专业人员,未来的农地流转以后,他们没有事做,要给他们找一条新的出路,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年以来,2008年三中全会和这一次三中全会不断推动着农地流转,包括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包括2008年三中全会就提出农村的经营型建设用地,可以公开规范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和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这已经是五年前的事情了。为什么当时就提出,却耽误到今天呢?原来是主管部门人员提出,说要给农民留一条退路,结果把农地流转推迟了五年。给农民留退路听起来有理,其实却不符合实际,因为农民不能在城里买套房,还留有宅基地,所以造成现在农民进城后没有自己的房子住,住的地方像老鼠窝。

农民盼望成为城里人,过上同样的好日子,而某些人阻碍农民进城,就使得现在延续着以征地和卖地为主的土地财政。这种用垄断权利进行的农地经营,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这种土地财政是比当年廉价征用农作物,高价出售农用物资形成的剪刀差更加不合理。然而,农民群众勇敢地冲破大部分的束缚,推动了城乡一体化,他们用自己的宅基地建造了小产权房,虽然说是违法,但是因为便宜,价格只是大城市房价的1/31/4,所以有效改善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还有一种是城中村,城市扩大把村子包进来,各地农民在城中村的以各种方式参与了城市发展,为自己创造了财产性收入,为城市弥补了租赁房的不足。

  在政府十二年来忽视保障房建设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农民群众对保障房作出的巨大贡献,我们不能够想象问题会积累得多大,可以说,幸亏有农民的贡献。但是,农民的行为至今还被称作违法。小产权房是不是违法?是违法。为什么违法?因为法律没有修改。当年农村承包制也是违法,违反了什么法?违反的是宪法。宪法规定的是人民公社制度不可动摇,但是农民群众勇敢地突破了宪法的束缚,中央一号文件每年发一个,来规范和鼓励农民违法,最终不是改变了农民,而是改变了法律。现在小产权房占城市居民居住很大的比例,估计是70亿平方米,大约是7000万套房屋,涉及到2亿多人的居住,涉及到农民,这个数量就更多。

  最近,国研中心的383方案也提出妥善解决小产权房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正视小产权房是越来越人的认识。这次三中全会又再次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次表述和五年前表述文字上有区别,内容上基本没有区别,从中可以看到中央的恒心和耐心。最近深圳第一块号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拍卖,也算是落了第一锤,当然这还并不是完全的农地。

  现在三中全会再次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民住宅财产权的抵押担保和转让,但是相关部门又一次掀起了阻碍宅基地流转的浪潮,说经济性建设用地不包括宅基地。城市里的住房哪块包括地?又些人现在强词夺理,怎么就这么跟农民过不去呢?本来要求要完善法律法规,现在相关部门说修改法律需要时间,你还需要多少时间?上一次三中全会到现在已经五年了,还需要耽误多少时间。现在我们担心的是,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会不会再次被阻碍,会不会再推到五年,到下一个三中全会,再做这样一个决议?中央领导同志明确指出,改革要有顶层设计,主要是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前两天刚刚闭幕的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要求尊重农民和基层的首创精神。我们现在在农地流转和城镇化发展上,也已经进入了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需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所以我希望我们能够允许农地流转,由此来加快城镇化的步伐。

  我讲完了,谢谢大家。

 

 

 

 

 

 

  编辑:龚紫陌
  时间: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