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关于农业经营主体发育的几个问题》
时间:2012年12月15日 来源:中国小康网 编辑:龚紫陌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

 

      张晓山:什么样的农业经济制度和模式既能增加劳动力收入,又能确保粮食安全?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能够使分散的小农实现规模经济,走向农业现代化道路?家庭农业是否还有生命力,从事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究竟是谁?怎么样看待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等问题恐怕不仅是中国,更是许许多多的发展中国家在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转型过程中可能都会遇到的。下面我简单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个总体的判断是中国现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混合型多样性的农业经济模式,以及多元化的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形成,新兴的农业经济主体在快速增长。现实的中国经营模式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性的、多样性的模式,走的是一条兼容性比较强的路。相关的政策也是比较包容和弹性,对吃不准的现象不把话说死说绝,留出较大的政策空间,允许各种模式来检验,由实践来检验。
      第一个问题 是公司和农业的关系。现在公司进入农业是客观的现实,上个世纪90年代讲农业产业化经营,主导模式就是公司加农业,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规模化化经营,都是提倡资本下乡,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资本方运作 , 其中有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关于这个问题,中央2001年18号文件《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村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2002年在人民日报全文发表,里面不提倡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 和经营农村承包地,我把这个表述作为比较有弹性的政策,到现在口径没有变,基本还是这样。
      现在的问题就是,如果说资本进入农业的产前、产后、加工都没有问题的话,那么焦点就是产出和大面积承包。所以在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经营时,农民的转包、出租、转让合作的对象是谁,包括工商资本与外国资本在内 的社会资本有没有资格转包和租赁,关于这个问题上不同的实践、不同的学术观点争论长期存在,而且观点应该是针锋相对。
      这里面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一个就是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型的时候,政策往往是有规模偏好,而且我们在地方也看到违背部分农民意愿把承包经营权强制性的流转。第二你要规模经营,你要引入社会资本,要获取利润,种粮食不挣钱,种经济作物。第三就是非农化,就是种经济作物也不挣钱 的话,就农业和一产、二产融合,发展农家乐、农庄等,获得比较高的回报。
      未来怎么发展?西方国家发展现代农业,马克思曾经说过,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方式在农业中是以农业劳动者的土地被剥夺,以及农业劳动力从属地主、土地所有者、资本家为前提的,中国能不能走这条路?中国人多地少,中国15亿人口,70%城镇率化还有4亿多在农村,所以中国不可能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以大农场主为经营 主体的农业模式,这个跟我们社会主义的本质也不相同。所以从全国来讲,要保护家庭承包经营权。家庭经营向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
      现在公司经营农业我们本身承认这是一种客观现实,我觉得有的地方对这个问题的处理不知道实践得怎么样,但是它本身的政策表述是很到位的。“工商资本下乡要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不是代替。对农民形成带动效应,不是形成挤出效应。引进龙头企业主要是进入农户家庭和合作社干不了的关键环节和产业发展薄弱环节。特别不以财政资金、优惠政策去引进对农民只有竞争或者排斥,而没有带动的企业。确保以农民为主体,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我觉得这段话表述很到位,真能做到这样就好了。
      现实中存在公司进入农业、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现实,我们应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生产法人制度。就是制定农业生产法人的有关条例,对企业如何承包经营有些明确的规定,然后保障农地确实农用,保证转出户的经济权益。
      第二个问题是培育新兴的职业农民。现在,在农村“空洞化”、“老龄化”问题突出的背景下,如何保证粮食充分供应?关键是中央的政策“富农强农惠农”的初步形成,辅助三农的措施得到贯彻落实。一个是物质技术装备加强,资本越来越多的替代劳动。另外,在空洞化、老龄化的同时我们看到农户的构成发生很大的变化。现在大量的小规模农户和少数专业农户并存,市场化、专业的农业和口粮农业并存,未来专业农户这个队伍是我们值得注意的。这部分人从事面向市场的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生产,是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现代农民,也是中国农业先进生产力代表,也是未来我们应该重点扶持的。中央2012年1号文件使这部分职业农民真正在农业中创业发展致富。
      解决这个问题应该建立职业农民注册登记,纳入国家整个农民的制度管理范围内,保证这部分农民得到扶持和发展,而这部分农民收入应该跟城市打工 收入差不多,我个人认为这部分职业农民收入应该高于他们外出打工收入的二倍到三倍。为什么?因为这部分农民不仅是劳动力,他还是经营决策者,应该得到经营收入,他还是投资者,应该得到投资者 回报。同时他从事的是具有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相并存的产业,他应得到风险回报。他只有收入远远高于外出务工的收入,这样才能使他安心创业。而且这个农民的收入取得主要不是靠农产品提价,也不是靠补贴,农产品价格本身有个合理区间,他要弥补这个成本。另外一个天花板就是这个农产品价格国内外价格有一个合适的比例。这部分农民收入提高的基点是提高劳动生产力,但是劳动力收入和报酬,产业结构升华优化等基点是劳动生产力提高。
      最后一个问题是发展合作社。刚才讲过合作社的问题,现在合作社数量很多,每个月增加一万多家,带动农户18%,但是水平参差不齐。这个问题 主要是监管缺失。按照合作社法,主管部门对合作社是指导、扶持、服务,没有监管。那么,谁来监管呢?工商局注册登记应该是工商监管,但是工商局说我注册登记,他也不用交钱,我也没有责任去监管、年度验资、年检等等。这样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很难得到真实把握。信用监管缺失导致对合作社扶持缺乏依据。还有一点,目前没有真正为农民工提供金融服务的正规合作社。有一些民间以合作社的名义放贷,扰乱了金融秩序。我们有七百多个村镇银行,五千多家小贷公司,但很多是商业化运作,真正能满足农民合作社社员需求的组织,真正具有合作性质的组织没有。未来怎么发展?要制定政策,出台明确审核审计验资,在强化服务的同时要加强监管,制定关于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的指导意见。金融是个大问题,像我们社科院谈到所有的问题大家都是你说一句,我说一句,一谈到金融问题说话的很少,为什么?因为金融专业性太强。
      我们讲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中国特色体现的重要方面是在农业中不断 地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这方面相关的政策措施有三个重点:一个是在发展现代农业的时候尊重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是农户和龙头企业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 ;第三是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才可能实现。

 

 

 

 

 

  编辑:龚紫陌
  时间:201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