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旅游法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尹中卿演讲
时间:2011年11月12日 来源:中国小康网 编辑:龚紫陌

 

 

 

  尹中卿:各位嘉宾大家上午好!
  首先向“2011中国休闲发展论坛”表示祝贺!我的发言题目是“我国休闲经济发展的空间极其广阔”。
休闲就是利用闲暇时间休息。作为生理和心理概念的休闲生活,我国自古有之;作为产业和业态概念的休闲经济,在我国也只有30多年历史。休闲最初作为旅游产品形态提出,后来发展成为以乡村旅游、假日旅游为代表的大众休闲,目前已经逐步成长为覆盖广泛、种类繁多、发展迅猛的休闲产业。2010年,我国国内旅游人数已经超过21亿人次,公民出境旅游5700万人次,接待入境旅游l.3亿人次,实现旅游外汇收入近500亿美元,旅游业总收入达到l.5万亿元。国内旅游市场规模居全球第一位,旅游外汇收入居全球第四位。目前,我们拥有星级宾馆l.4万多家(其中五星级酒店600多家),各类景区景点2万多家,旅游直接从业人员1350万人。旅游产业囊括吃(餐饮)、住(住宿)、行(交通)、游(观光)、购(购物)、娱(娱乐)等环节,涉及休闲经济多个行业和领域。根据一些学者研究成果,旅游业总收入与休闲经济总规模的比例基本在一比三或者一比四之间,照此推算,我国目前休闲经济的总规模可能接近6万亿元,休闲经济增加值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超过15%,休闲消费对社会消费的贡献率超过30%。在不长时间,我国的休闲意识、休闲生活、休闲业态快速发育,以旅游、文化、体育等为基础的休闲业加速崛起,休闲农业、休闲工业、休闲房地产业迅速发展,休闲信息业、休闲中介业开始起步,初步形成了具有地域和延伸产业特色、规模庞大、业态完整的休闲经济。
  近些年来,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休闲经济发展。2001年4月,国务院发布9号文件,要求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2007年3月、2009年3月,温家宝总理两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积极培育休闲等消费热点”,“加快发展旅游休闲消费”。2009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适应群众生活的多样性、个性化需要,增加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教育培训、家政服务等消费,引导消费结构升级”。国务院发布4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今年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发展服务业,推动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  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把旅游业确定为支柱产业或主导产业。
目前,休闲经济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休闲产业作为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现代服务业,在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增长、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促进休闲经济发展,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增长,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全面实现小康。随着我国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加快,人们的需求从温饱型转向更高层次的精神和文化享受,休闲经济进入了新一轮黄金发展期,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如何顺应各族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充分发挥我国休闲消费需求潜力大的优势,不断丰富产品,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休闲经济良性发展,不仅要靠健全的法律制度,也要靠体制机制创新。
  第一,加强休闲经济立法。近些年来,我国已经制定了一些有关休闲的法律规定,但还没有旅游法。虽然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先后制定了30多件旅游行政法规规章,31个省区市也都制定了旅游条例,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综合性立法,有关法规规章权威性不够,无法适应旅游业跨地域、跨行业发展的要求。随着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八届全国人大以来,人大代表多次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加快制定旅游法,社会上要求制定旅游法的呼声也不断提高。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后,即组织有关人员在议案建议承办工作的基础上,就旅游立法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调研论证,2009年10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组织起草旅游法的请示报告,成立了由财经委牵头、包括国务院20多个部门的旅游法起草组,及时启动调研起草工作,目前已经形成了正式的法律草案,准备明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制定旅游法,确立我国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发展措施、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改善旅游环境,正确处理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我们还要继续制定和完善其他休闲法律规定。
  第二,完善休闲假期制度。休闲假期制度最早萌芽于西方国家,《世界人权宣言》指出,“人人有权休息和休闲,包括合理的工作时间和定期的带薪休假”。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或实行保障程度不同的休闲假期制度,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带薪休闲休假制度。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休闲时间包括下班后休闲、周末休闲、法定节日休假、带薪休假。在我国,最重要的是法定节日休假和带薪休假。据统计,从1999年“十一”假期至2008年春节假期,25个黄金周累计接待国内游客近20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收入超过1万亿元。黄金周制度对旅游产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千百万家庭创造了团聚和休闲的条件,使亿万人民群众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以后,开始享受更加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目前,节日长假制度、带薪休假制度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条件具备之后,需要考虑恢复2008年取消的“五一”黄金周,逐步创造条件落实带薪休假。
  第三,建设休闲度假设施。对于一地居民来说,休闲地点包括家庭、社区、城市、城市周边、异地、境外,但最重要的是社区、城市、城市周边休闲度假设施建设。从休闲发展角度看,城市不仅是人口聚居中心,也是行政中心、经济中心、交通中心、科教中心、信息中心,更是休闲服务中心和消费中心。满足休闲需求是城市的基本功能之一, 是城市发展水平提高的重要内容, 是市民生活质量的必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全国众多城市普遍重视休闲产业发展,涌现出一大批休闲城市。目前,我国休闲资源不均衡分布问题十分突出,城市休闲度假设施建设是所有城市面临的共性问题。我们要以建设休闲城市为抓手,加强城市中央休闲区、度假社区、观光景区、休闲农庄、游乐场所、娱乐场所等休闲度假设施建设,加强城市休闲公共服务与管理,为本地居民和外地旅游者休闲度假提供基础性保障。
  第四,发展休闲旅游产业。近年来,我国休闲产业虽然发展速度快、规模大、产品和服务种类比较多,但起步晚,在规划管理、产品开发、服务质量、市场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休闲供给不足,休闲方式单一。我们必须针对不同人群提出不同要求,努力开发滨海度假、乡村旅游,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如文化娱乐、民族民俗文化区,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如自驾露营、温泉康体、高尔夫等休闲旅游产品体系,重点关注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等群体,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休闲需求,促进休闲产业的健康多元发展。
  总之,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休闲经济发展的空间极其广阔!
谢谢大家。

 

 

 

 

 

  编辑:龚紫陌
  时间:201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