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陶渊明休闲大奖推选标准附申报表
2010年度最佳休闲胜地
一、推选标准
1、符合陶渊明休闲大奖的精神内涵,并由推选委员会审定通过。
2、组织性与公共价值。申请项目必须具有合法性,由地方党政机关或其它合法的群众组织、社会团体有组织地从事的公共服务或公共行政活动。
3、示范性与推广价值。申请项目为在同类项目中具有极大代表性,对休闲方式倡导、休闲城市建设、休闲产业发展具有指标意义,具有推广价值。
4、创造性与先进价值。申请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既积极发展原有休闲产品,又适当引入新的休闲理念,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5、效益性与发展价值。申请项目必须已被事实证明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并且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性。
二、申报表
申报奖项 |
2010年度最佳休闲** |
申请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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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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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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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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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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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描述:(包括①休闲理念和休闲特色;②休闲环境、休闲资源、休闲设施、休闲服务概况;③发展规模及在业界的地位;④对人们休闲方式的影响,对当地经济的拉动情况;⑤未来的发展目标及举措)(打印寄送,同时发送电子版。如有在建休闲项目资料或第三方休闲相关调查及报道,请将文件复印件一并寄送。)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
备注:
1.申请截止日期:2010年9月20日
2.请将您的申请材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2号求是大院红心院《小康》杂志社
邮编:10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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