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选宗旨:
探索全面小康发展,铭记政府卓越贡献
表彰积极建设举措,分享成功发展经验
二、推选目的:
● 探索全面小康发展模式,助力推动中国全面小康社会的进步;
● 独立评估与表彰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过程中,政府推出的有利于民生与社会和谐的积极举措;
● 宣传、交流、推广县(市)的政府发展经验,并对中国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行研究和理论总结;
三、推选标准:
1、组织性与公共价值。申请项目必须具有合法性,由地方党政机关或其它合法的群众组织、社会团体有组织地从事的公共服务或公共行政活动;
2、示范性与推广价值。申请项目作为地域代表,对全面小康建设具有指标意义。对于当地民生社会建设起到一定示范效果;
3、创造性与先进价值。申请项目必须具有创新性,既积极完成上级机关规定活动,又与同类组织活动相比具有明显优势;
4、效益性与发展价值。申请项目必须已被事实证明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并且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性。
四、推选流程
1、提名推荐:可以由知名专家、主流媒体、调查机构等推荐,也可由政府自荐。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评审资料,于11月20日前传真或快递至组委会,由组委会初审之后确定参选资格。
2、网上投票:11月20日起在中国小康网以及新浪网等知名网站进行公示和网上投票。
3、专项调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组织相关内容调查,组委会根据调查情况进行评测。
4、专家评议:由知名专家学者、行业领袖、媒体精英等组成的专家推选委员会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2010中国全面小康十大民生决策”及其排名。
5、颁奖宣传:12月5日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并在主流媒体和知名网站公示和宣传。
五、宣传推广
1、推选活动:组委会将策划一些列活动为推选造势,提高候选单位人气。
2、论坛会刊:论坛筹备期间,组委会将根据相关单位申报的资料整理编写县(市)全面小康的先进经验和事迹,编入论坛会刊,并优先在求是《小康》杂志上发表。
3、影像宣传:根据申报单位的要求,可进行实地采访拍摄。申报单位也可提供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可申请在论坛上播放并可长期在中国小康网络电视上播放。
4、现场推广:根据要求在论坛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摆放易拉宝或在论坛演讲环节讲话等。
6、集中报道:全国多家主流媒体以及地方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和持续关注。
咨询电话:010-51266968
附件:2010中国全面小康十大民生决策申报表
2010中国全面小康十大民生决策申报表
申报决策 |
|
申报单位(**县(市)委/政府/宣传部等) |
|
主管领导(书记/县(市))长/宣传部长等) |
|
联系人及职务 |
|
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 |
|
通信地址(邮编) |
|
E-mail和传真 |
|
民生决策简介:
|
民生决策报告:阐述该决策在经济发展、民主建设、科教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生活中的一方面或多方面为当地民生建设所作的贡献。(每个问题请分别用500字左右回答,打印寄送,同时发送电子版。尽量附送项目相关材料,如相关政府文件及报道的复印件。)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
备注:
1.申请截止日期:2010年11月20日
2.请将您的申请材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2号求是大院红心院《小康》杂志社
邮编:100727
3.联系人: ;电话:010-51266968 ;手机: 传真:010-84027142/64030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