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10月8日的社评《“黄金周”能否“催熟”休闲文化?》指出,“黄金周”在一定程度上“催熟”了中国公众的休闲文化。笔者有同感,以为我们应该主动建设好休闲文化。
无论“黄金周”是继续延续下去,还是功成名就寿终正寝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最少对于我来说,有没有“黄金周”倒无所谓,但是我们不能没有休闲,不能没有丰富多彩的可供人们任意选择的休闲活动和场所,以及休闲文化。
也许在“黄金周”里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就是人们休闲现状的集中反映。为什么有这么多问题呢?在笔者看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非自由劳动时间的减少,休闲时间的大量增多,物质条件的极大丰富,这些跨越式的变化是在很短时间完成了,人们还没有学会如何休闲,没有掌握一定的休闲技能;另一方面刚刚富足文明的社会还没有来得及为人们提供可以自由选择的休闲产品和供人们自由憩息的休闲场所,人们的休闲方式单调乏味。一言以蔽之,休闲文化还不成熟。
文化如“罐”,对人起到教育、感染、熏陶的作用,这种作用是潜移默化地对人的行为起间接引导。文化的发展以至成熟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绝非一日之功。休闲文化同样如此,不是一蹴而就便可完成,可能需要一段时间,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
1970年世界休闲组织通过的《休闲宪章》第二条指出:“在保证生活质量方面,休闲同健康、教育一样同等重要。”休闲是基本的人权。笔者以为,让人们过好休闲生活,让休闲生活充实而愉快,并且社会因为人们的休闲而快速和谐发展的基础是建设和完善我国的休闲文化。完善休闲文化一方面要靠个人的努力,如学会选择,学会休闲,掌握休闲伦理等,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有所作为。如应保障劳动者的休闲权,让不敢休闲、不能休闲的人们获得休闲的权利;完善休闲产业,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休闲产品和公共服务;发展社区休闲,如电影院、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向公众开放,培养良好的社区休闲文化;通过教育、开展活动等,引导人们学会休闲,提升休闲生活品质,等等。总之,培养良好的休闲文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上下齐手共同努力,这样才能促进和提高人们的休闲质量。李建波(河南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