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环境资源公社Hong-Ji-sun(摄影 陈鑫)
小康网讯 2007年8月22日—8月25日,由求是《小康》杂志社、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和内蒙古沙产业草产业协会联合主办的“2007首届中国生态小康论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隆重召开。韩国环境资源公社Hong-Ji-sun,做了主题为“韩国包装废弃物管理情况”的演讲。以下为演讲全部内容。
洪先生:
大家上午好,我是韩国环境资源公社北京代表处处长,我简单说明一下,因涉及到翻译问题,我在此用中文发表,不足之处,请多谅解。
今天的发表主题是韩国包装废弃物管理情况,虽然感觉与这次论坛的主题,中国生态小康论坛,有些距离,但是我认为这与节能方面有密切关联,下面开始发表。
首先介绍包装废弃物产生的推进背景,及法律依据,还有制度的基本内容,为包装废弃物的再生,再利用,安全处理的管理制度。最后谈一下,包装行业的合作泛滥。
韩国从1960年到1970年实施了经济开发五年计划,随着经济发展的趋势,包装废弃物的产生急剧增加,据环境部资料,在生活废弃物中,包装废弃物的重量占32%,体积占50%以上。因此需要对策,这些包装废弃物随着产品的变化,周期的缩短,经济规模的扩大,积聚增加。
资源的过度浪费:
因使用一次后就废弃,过度使用资源并产生大量废弃物
包装材料的70%以上,大部分成为当年的废弃物
混入食物等其他废弃物,妨碍其他废弃物的再生。
韩国从2005年开始禁止直接填埋食物垃圾。
韩国环境条件恶劣,国土窄,人口多,国土环境容量薄弱,恶劣的环境容量,人口密度473人每平方米,世界第3位,国土面积平均环境负荷量在OECD国家中是最高水平。
生活废弃物产生量,韩国1.836公斤每立方米,美国203,法国是522
填埋,焚烧设施等推广废弃物处理设施困难。
法律依据:
1、有关节约资源和促进再生法,第九条
2、有关节约资源和促进再生法实施令,第六条及第七条
有关产品包装材质,包装方法的标准等规划。
规范时采取的措施:罚款300韩元。
1992年12月,制订有关节约资源和促进再生的法律
1993年8月,制订有关产品包装方法,包装材质的标准等规则
1996年7月,告示合成树脂材质包装材料按年度减量化指南
1999年2月,实施“包装检查命令制”和“包装标示奖励制”
2003年1月,制订有关节约资源和促进再生的法律,违反包装规则时,及时处以罚款
2006年2月,修改有关产品包装,包装方法的标准规则,设定包装材料重金属含量标准,允许扩大包装规则的范围。
下面讲一下具体制度的内容:
规则内容分两种:首先是法律义务事项,违反时处以300万韩元的罚款:产品包装材质及包装方法的制度;合成树脂材质包装材料按年度减少等。
自行履行的事项:分为激励包装容器再使用;控制包装产品的再包装;限制包装材料的重金属含量限制在每公斤100毫克以下的重金属含量限制。
下面介绍其他遵守的事项:
1、废弃物负担金,对一次性尿布,口香糖,烟等产生大量废弃物的7种产品,征收废弃物处理费用。但生产者负担再生义务的EPR对象产品则无关。
2、生产者责任再生制度(EPR)
对象产品,包装材料:农畜水产物,洗剂类,化妆品,医药外品,丁烷气产品,装杀虫剂的包装容器及电池、轮胎、润滑油、电子产品等
自行再生生产者出货的产品或委托再生事业者进行再生。
3、分类排放标示:
对象产品:EPR对象包装材料及使用纸,玻璃,塑料材料的产品包装材料,环境部长官规定的产品,包装材料。根据有关分类排放标示指南指示
4、限制使用一次性产品
禁止餐厅使用一次性杯、盘子,容器
禁止小商店无偿提供一次性底,购物袋,需要时可以销售
5、限制包装材料的重金属含量:
铅,汞,镉,6价铬的合计100ppm以下。
下面是行业的对应方案:
1、掌握出口对象国家的环境制度动态,为地球环境保护,强化生产者责任的趋势。强调责任人负担原则与生产者再生义务。
2、积极接受合理的规则:平等适用于国内外企业的规则,遵守出口国的法规。
3、活用其他规定:
4、对于不合理的规则与有关国家协商调整其规则内容。
需要理解合作(克服文化差异)
最后,希望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产生的包装废弃物的有效处理体系,以上结束发表,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