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保护编剧著作权 天价片酬不合理

2017-03-15 17:20:29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洪治 徐呈丽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接受《小康》记者专访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右)接受《小康》记者专访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洪治 实习生徐呈丽 北京报道 近年来,我国影视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电影市场,还是电视市场,规模都在逐年扩大。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如著作权保护不利、明星“天价片酬”等问题。对于规范我国影视行业发展,彰显我国文化自信,文艺界全国政协委员怎么看?为此,《小康》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

  “保护编剧著作权非常重要,艺术最大的特征是个性化,对于一部影视剧而言,体现创新的首席位置就是剧本。”王兴东说道,“一部优秀剧本往往要花很长时间打磨,如果不进行保护,将会极大损害编剧的利益。”

  王兴东介绍称,一部剧本的原创过程非常艰难,作为影视作品最根本的组成部分,直接决定了它的质量。在美国,如果编剧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演员工会甚至都会来支持他们。因此,对于如今出现的“天价片酬”现象,在他看来,这是本末倒置,“我认为天价片酬都是不合理的。”

  王兴东表示,影视作品就如一颗苹果树,演员是苹果,编剧是根。“要求之果必固其根”,如果只给苹果浇水,而不给根浇水,那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

  “当然,演员很辛苦,也有一定风险,根据其演技和市场认可度拿一定报酬是应该的,但要平衡比例,如果一半预算甚至更多都被拿去了,那影片质量只能瘦身。”王兴东补充道。

  王兴东认为,一部好电影不一定是高预算的,也不是所有作品都能以票房来论英雄。刚刚揭晓的第89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推销员》就是一个例子,虽然没有高投资、没有高规格、没有炫特效,但片子以其引人入深的故事获得了认可。“我们应该像它们学习,尊重剧作,不能以票房来论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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