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滨委员:建议为独生子女设立照顾父母的带薪年假

2017-03-11 14:48:30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郭煦 责任编辑:任燕萍 字号:T|T

  李海斌强调说,带薪年假可以采用多种灵活的方式。例如,父母65岁以上独生子女,每年可有2天或3天带薪假,父母70岁以上时,可以有3天或5天,父母75岁以上可有5天或7天,最多为8天至10天,适当考虑照顾双方父母情况。子女可以把假期拆分开使用,也可以将年假期累积起来使用。总之,建议通过修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确定独生子女的职工增加照顾老人带薪年假天数和使用方法。

  也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完善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措施,继续使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独生子女奖励照顾父母的带薪年假。这应当看作是当年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政策的组成部分,从鼓励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的生育和扶养,到现在和将来关照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使政策具有延续性和完整性。

  “建立独生子女带薪假或年假,从国家直接支出的经济投入很少,但对独生子女的家庭生活帮助很大。现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父母有病需要关照时,在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工作的年轻人还是要请假的,因此,这样的政策调整是顺应客观实际的,更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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