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式“互联网+慈善”急需规范与管理

2017-03-08 13:55:52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殷云 麦婉华 韩静 责任编辑:禹瑞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 殷云 麦婉华 韩静)3月7日,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加强管理、规范众筹式“互联网+慈善”行为。

  近年来,人们打开微信朋友圈很容易就能看到各种众筹捐款的信息,多数因为疾病在经济无力支持而需要众筹。但同时,媒体也曝光出不少众筹骗局,显示出在“互联网+慈善”方面的众多漏洞。

  就此,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郑惠强建议,应从平台自律、求助资质、诚信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涵盖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治、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的制度体系。

  “尽管法律不能禁止人们在陷入困境时求助的权利,也无法对'陷入困境'作出具体明晰的界定,但是法律可以规定任何人在发起个人众筹式求助时,都有全面、客观地公开信息的义务与接受诚信监督的义务,让公众判断是否应该实施救助或捐赠。”郑惠强说。

  郑惠强坦承,在基金会和慈善机构尚未对个人求助开设通道之时,网络公益众筹平台能够为陷入困境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筹款渠道,是慈善事业的有益补充和尝试。

  他同时提醒,要在法律层面上进一步明确网络平台对于众筹式个人求助的监督与提醒义务,加强对网站、自媒体与社交平台的管理并促进其自律。网络平台要使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当转发量或评论达到一定程度时,自动触发相应层级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干预与引导网络舆情。

  郑惠强还建议建立多样化的事后惩戒警示制度,对发布虚假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厉惩处。构成非法占有、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坚决处理。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副主委蔡建国则认为,不要把原本简单的助人为乐,变成了商业利益的牺牲品。他建议,要增加慈善的专业性,完善互联网慈善领域的相关法律约束,制定微公益事业相关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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