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育彪:城镇化和旧村改造不能沦为房地产化

2017-03-06 13:54:20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殷云 麦婉华 韩静 责任编辑:任燕萍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讯 北京3月6日电(记者殷云 麦婉华 韩静)3月5日上午新鲜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张育彪在5日下午参加广东代表团分组审议时表示,城镇化和旧村改造不能房地产化。要把握好房地产开发和乡村产业空间、乡村历史文化保留传承的关系,加强对城镇化、三旧改造中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让人们在城镇化过程中“记得住乡愁”。

  张育彪说,最近几年,房地产化成了很多地方开展城镇化、三旧改造的选择。他认为,在城镇化和新一轮三旧改造中,一定要把握好房地产开发和产业空间的关系,必须留下充足的产业空间,集体经济才能有强大的生命力。

  “如果一味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把土地都开发成商品房,村民拿回迁房,给集体分一笔钱或者一些商业配套,城中村和原有的旧工业区就会变成单纯的住宅小区,实际上是一代人把几代人的利益吃完了,同时也把发展空间都用完了。基层集体经济的转型升级,不能只靠房地产商去推动,更不能光想着赚快钱,很短视地分光、吃光。“张育彪说。

  在张育彪看来,一味房地产化带来的弊端还有乡村历史和文化的保留与传承问题。村中那些有价值、有意义的老建筑、老树木应尽量保留下来,留住乡村的历史、留住乡村的根,才能“记得住乡愁”,如果被千篇一律的钢筋水泥高楼所取代,乡愁就会变得越来越模糊。

  他建议政府要加强对城镇化、三旧改造中集体经济的指导,高度重视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土地利用和产业规划,把集体经济组织如何科学分配在城镇化、旧改中获得的利益,作为重大事项纳入政府监管范畴,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把集体经济的有效监管纳入法治化,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实现有质量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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