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忠代表建议增设民事伪证罪 伪证者或可入刑

2017-03-05 17:11:04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靳晶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 靳晶 现行法律规定了伪造国家机关法律文书和其他涉公法律文书的犯罪与刑罚,但对于伪造变造非公的民事法律文书的行为,却没有任何刑事责任。然而,现实法律生活中,伪造民商事法律文书以及相关法律事实的现象比比皆是,在法律不予以惩罚的情况下,这些不正当行为越来越多。3月4日下午,上海团全国人大代表酝酿并提出议案。全国人大代表孙宪忠代表建议增设民事伪证罪,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为促进我国社会诚信建设,孙宪忠代表建议在刑法中增设民事伪证罪,弥补这一法律漏洞。孙宪忠举例说,伪造其他共有人签名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伪造遗嘱等行为不受刑法惩治,他建议,在刑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之中增设关于增设民事伪证罪的条文。

  其中涉及直接伪造、变造民事法律根据有可能导致其他民事主体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虽然没有自己制造但是使用了这些伪造、变造的法律依据;在涉及他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场所作虚假陈述作伪证等将涉嫌民事伪证罪。对于民事伪证罪,孙宪忠代表建议一般情况下处以罚金、拘役、管制,但如果作伪证导致他人民事权利受损严重的,伪证者应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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