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马志伟 “死磕”三江源生态保护15年

2017-03-05 16:14:34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杨柳 责任编辑:李煦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讯 记者 杨柳 北京报道 2017年3月3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全国政协常委、青海省政协副主席、民革青海省委员会主委马志伟继续关注三江源的生态保护问题。作为一名履职30多年的政协委员,这已是他连续15年呼吁三江源生态保护问题。

  早在2002年,马志伟就开始提案,呼吁建立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多年来,三江源生态保护工作始终在各方面积极努力中不断推进。尤其是2015年,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以来,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马志伟直言,目前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青海省整合包括国家各类投资而探索建立的地区性补偿机制存在碎片化、层次低、不完整等问题,缺乏国家层面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二是三江源地区仍有80%的黑土滩退化草地、60%的沙化土地尚未治理、38%的天然草场未退牧还草,生态总体退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三是作为生态资源大省的青海,有89.72%国土面积属于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国家赋予这些地区完全保护权,却没有或仅有限给予开发权和收益权,形成了自然资源保护和收益事实上的不对等。”

  在马志伟看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首先要解决群众的生计问题,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奠定坚实基础,这就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保护和收益相对等的管理制度和体制。为此,他建议:

  一、出台国家层面的三江源生态保护法。通过特别立法,将三江源生态保护的责任上升到国家意志,成为全民族的义务,形成生态保护的刚性机制,为青海及三江源地区的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明确收益主体,确立保护收益对等制度,构建国家层面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的生态保护补偿原则,对青海及三江源地区提供的生态产品、损失的发展机会给予弥补。对水资源的补偿,应将“三江”流经的20个省区市作为补偿主体,按照水权使用份额承担补偿责任,形成全流域协作联动补偿机制;对保护形成的气候、空气、生态改善等收益的补偿,由国家承担,统筹解决生态保护、农牧民生活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区域协同发展等问题。

  此外,结合2014年国家六部委批准的《青海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关于“筹建青海省生态保护基金、支持青海发行三江源生态彩票”等有关意见,马志伟也提出了建立国家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的建议。“可以考虑通过建立类似“三峡”基金、发行彩票等形式,建立社会性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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