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国消费小康指数91.9:谁来保障消费安全

2018-12-29 16:55:00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彦华 责任编辑:田小介 字号:T|T

  “干得漂亮!”

  2018年11月26日晚,央视曝光“过水蟹”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次日,苏州召开紧急会议,工商部门迅速行动,进行专项整治。九天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查处情况,涉事商户查封,冒牌“过水蟹”没收。

  得知消息后,韩芳大赞,反应迅速,措施有力。

  “我明显感觉这两年的消费环境变好了。”韩芳是一个网购10年的资深剁手族,对于我国消费环境的变化感触颇深。她说,以前网购总要千挑万选,比价格,挑材质,看说明,查评论,而如今,绝大多数情况下都可以放心买,“有‘七天无理由退换货’兜底,大不了就退货”。

  无论是“过水蟹”事件,还是韩芳口中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都是我国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不断健全的重要体现。

4.png

  良好的消费环境是释放消费潜力的有效保障。2018年初,工商总局等27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通过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力争到2020年,达到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国、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五大主要目标。

1546073058326891.png

  近一年来,各级政府展开积极行动。在北京市东城区,“放心消费在社区”流动宣传车实现了辖区182个社区全覆盖,定时定点、专人专岗、重点巡回宣传,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解答社区居民维权困惑。在浙江,“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被郑重列入省政府2018年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一,写在了当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不到一年时间,放心消费示范建设纵深推进,遍及零售、旅游、民宿、快递等众多领域,近17000家企业投入新建行列。在西藏,1013个消费维权站点得以建立,真正实现了“哪里有消费,哪里就有维权”。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