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鸨护者”宋克明: 捍卫“鸟中大熊猫”

2018-07-05 15:56:0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张丹 责任编辑:田小介 字号:T|T

  宋克明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同时也是一位大鸨(东方亚种)保护者。他曾经当过十年的村委会主任,后来因为在环境保护上的重大贡献,先后获得多个奖项,被国家生态环境部授予“绿色卫士”,国家林业局授予“绿色丰碑奖”,共青团中央授予“中国青年丰田环境保护奖”,被评选为第三届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荣获环保领域最高奖“地球奖”……

  如今,已经54岁的宋克明,头发已经花白,甚至冬天还会因为支气管炎经常咳嗽不止,但他仍坚持做着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情——保护大鸨。

  有时人们问他保护大鸨与人类到底有什么关系和影响?作为农民的宋克明,他可能说不出头头道道。但朴实的他觉得,大鸨和人类是一样的,他只是想让离家的大鸨“有家可归”,在“家中”不受到伤害。

  宋克明说,由于古代黄河泛滥,大鸨很早就从北方的蒙古利亚高原来到长垣的黄河湿地越冬,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现代。“大鸨和人一样,是恋家的,只要它们能够生存下去,就会一直带着自己的子子孙孙到这里越冬。”宋克明说。

  为大鸨“正名”

  宋克明告诉记者,大鸨(东方亚种)是地球上体型最大的能飞行的陆栖鸟类,这种大型的陆栖鸟类是草原的守护者。由于大鸨常常成群活动,古人认为它们总是集成七十只在一起,所以在描述这种鸟时,用“七十”加上鸟,就组成了“鸨”字。大鸨的婚配属于“一夫多妻”制,雄鸟和雌鸟只是在短暂的繁殖期才生活在一起。交配之后,雄鸟就另觅新欢去了。

  其实,“一夫多妻”属于鸟类的正常交配,只不过附加上人的“偏见”之后,才出现了对大鸨的“误解”。“而现在,我们也希望更多人了解大鸨,不要对大鸨有‘偏见’。”宋克明说。

  越冬地不知“大鸨”存在

  “每年3月,它们在越冬地集群,到内蒙古和黑龙江的繁殖地,10月末,大鸨南飞过冬直到次年3月再北归。”宋克明介绍说,每年有5个月的时间,大鸨都会在长垣越冬,这也就给了盗猎者大量的时间去捕杀这种美丽的鸟类。

  他告诉记者,由于栖息地破坏和人为猎杀和干扰,曾经伴随农耕文明数千年的大鸨,目前濒临灭绝。而这片豫鲁交界处的长垣黄河湿地,每年冬季就栖息着300只左右的大鸨。

  如今,“大鸨”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作为极度濒危鸟类,国际鸟类保护委员会已将大鸨列入世界濒危鸟类红皮书。在我国现存约800只,被称为“鸟中大熊猫”。

  他回忆说,曾经自己也不知道有大鸨这个物种,只是在巡护中碰到了一种“不认识”的鸟类,直到后来才知道这个物种是大鸨。“十多年前的冬天,当时我接到举报说毒害大雁,志愿者一行人便迅速来到举报地点,查获了3只大雁和一袋虎纹鸟毛,当时也没法确定是什么鸟类。”

  他继续说,半年后,他去北京参加一个野生动物保护会议,听到专家讲及大鸨,才明白那一袋虎纹鸟毛就是大鸨的羽毛。

  “我们在大鸨的越冬栖息地,都不知道大鸨的存在,更别说别的地方了。”宋克明说,当他了解到这个物种正在灭绝,便意识到保护大鸨已刻不容缓。

  他告诉记者,随着环境的变迁,大鸨越冬的栖息地正在逐渐减少,滩涂变成了良田,湿地有了公园、工厂、饭店,再加上盗猎者的猖獗捕杀,大鸨的数量正在逐年减少。

  与盗猎者的“战斗”

  大鸨的越冬栖息地刚好地处豫鲁两省四县交会处,当地农民有冬季扑杀候鸟的习惯,曾经300只左右的大鸨,如今已经变成了不到200只。大鸨数量逐年减少。

  “电击、投毒、强光灯、猎狗,这些都是盗猎者的捕杀手段。”宋克明介绍说,这些袭击对于大鸨具有毁灭性。

  2012年的秋天,有人举报说在黄河滩地有人捉鸟,宋克明骑着摩托车一刻不停地出发了。当他来到举报人所说的位置时,远远看到盗猎者正在捡拾毒死的野鸟, 宋克明赶紧报警。盗猎者看到是宋克明慌忙拿起一编织袋鸟转身就跑,宋克明大喊一声随即从摩托车上下来去抓盗猎者,盗猎者见就他一个人也不含糊地与宋克明厮打在一起,搏斗中盗猎者拾起一块砖头砸在宋克明左肩上,宋克明仍死死地抱紧他,直到一个小时后接报的民警赶了过来,盗猎者最终受到制裁。

  此外,2014年12月21日晚,志愿者发现在豫鲁交界的黄河滩上有人下毒饵。宋克明马上带领志愿者,深入毒饵分布区域进行仔细排查收捡。二十多天的时间,捡拾的毒饵达二十余公斤。找到证据后,投毒者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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