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人民法院: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 涉恶案当庭宣判

2020-12-22 11:33:38 来源:红网 作者:蒋雨轩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摘要】12月21日上午,江华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何某等3人涉恶案。江华人民法院以组织、强迫卖淫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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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1日上午,江华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何某等3人涉恶案。江华人民法院以组织、强迫卖淫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份以来,被告人何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县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其中,被告人何某为纠集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且成员相对固定,实施聚众斗殴、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行为,明显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已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江华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审判职能,依法严惩犯罪、提升办案质效,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共受理涉黑犯罪案件16件76人,审结16件76人,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12人,其中2020年受理涉黑恶案件5件41人,审结5件41人,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4人。成功移交扫黑除恶犯罪线索2条,发出司法建议书15份,查控涉黑财产2200余万元,处置涉黑财产300余万元,生效涉恶案件被判处罚金数额5.1万元,已执行到位的罚金数额4.6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本次宣判,是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力推进“六清”行动以来,江华人民法院审理的最后一起涉恶犯罪案件,再次彰显了该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心,江华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坚实的司法保障助力江华发展建设和社会稳定,用实际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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