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医保诈骗及包庇案

2020-11-06 12:29:31 来源:红网 作者:曾方 向雪原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摘要】11月4日,古丈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芳、王某停、朱某、孔某兰、胡某1涉嫌犯诈骗罪、胡某2涉嫌犯包庇罪一案。本案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振南担任主审法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11月4日上午,湘西州古丈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芳、王某停、朱某、孔某兰、胡某1涉嫌犯诈骗罪、胡某2涉嫌犯包庇罪一案。本案由古丈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振南担任主审法官,古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全国人大代表龙献文、省人大代表向汉春和县纪委监委、县卫计局、县新城医院等单位工作人员共计30余人到庭旁听。

庭审现场_meitu_4.jpg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胡某芳作为吉首某医院的实际控制人,在经营过程中,指使他人伪造病历资料和通过虚报手术等方式报账骗取国家医保及农合资金共计152.9279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王某停、朱某、孔某兰在胡某芳的授意下,实施了帮助伪造病历资料及手术记录等行为,被告人胡某1在胡某芳的授意下,实施了帮助外借部分医病证件的行为,涉案金额为3.9963万元,五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018年7月份,胡某芳为了逃避刑事责任追究,指使胡某2以该医院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顶替其承担责任,胡某2表示同意并按照事先编造的说辞向公安机关作了虚假供述。胡某2明知胡某芳实施了犯罪行为,仍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

六被告人接受审判_2020-11-05_16_45_46_meitu_3.jpg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实、适用法律问题等发表了质证、辩论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和各方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朱某、孔某兰、胡某1、胡某2在庭审过程中,当庭认罪,愿意接受处罚,具有悔罪表现,因此,根据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酌情可以予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主审法官严肃提醒,医保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保命钱”,人民权益不容侵犯,国家利益不容受损,法律公正不容挑战,任何企图动这份“奶酪”的不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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