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020-09-28 16:48:00 来源:红网 作者:廖诗卉 常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摘要】据记者报道,2020年9月25日,桂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何某雄、黄某华、黄某忠等十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县人民法院院长唐小琳担任审判长。

  9月25日,桂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何某雄、黄某华、黄某忠等十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县人民法院院长唐小琳担任审判长。

  2011年以来,以被告人何某雄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黄某华、黄某忠等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多次犯罪活动,形成了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县人民法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何某雄等十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对被告人何某雄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对被告人何某雄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十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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