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丁旭亮等8人涉恶案

2020-09-04 16:44:47 来源:大河网 作者:张涛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摘要】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所具有的量刑情节,以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丁旭亮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年4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近日,同心县法院对被告人丁旭亮等8人涉恶案通过网络视频方式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丁旭亮纠集被告人金某涛、丁某聪等人逞强耍横,任意毁损他人财物,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多次滋扰他人正常经营,为索要赌债、高利贷随意殴打他人。2014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丁旭亮、金某涛、丁某聪以获利为目的,共同或单独多次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合计16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丁旭亮经常纠集被告人金某涛、丁某聪等人在一起,任意毁损财物,滋扰他人正常经营,随意殴打他人,且开设赌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团伙。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所具有的量刑情节,以犯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丁旭亮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其他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年4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违法所得人民币共计1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记者 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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