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法院公开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庭审历时7天

2020-09-03 18:48:24 来源:大河网 作者:张书锋 朱广亚 责任编辑:杨小兑 字号:T|T
摘要】8月24日至30日,内黄县法院邀请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合等4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8月24日至30日,内黄县法院邀请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合等4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

  内黄县检察院指控,2002年10月以来,以被告人李某合、李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安阳市文峰区前定龙社区、大定龙村及周边地区,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组织淫秽表演、组织卖淫、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等违法犯罪活动。李某合、李某等人在其控制的区域打击竞争对手,树立非法权威。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操纵、控制基层换届选举,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垄断集体资源,牟取非法利益,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涉及15项罪名。

  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历时7天,被告人的近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发地群众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旁听。

  为确保该案依法审理,内黄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内黄县法院成立多个工作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了7天的庭审工作有序进行。由于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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