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县交警大队在开展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 上午10时许,交警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龙潭镇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行动时,一辆中型普通客车经过检查点,被民警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核载19人,实载39人,超员20人,严重违法。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对驾驶人石某某开具了交通违法凭证,依法将车辆扣留。同时,民警及时安排车辆将乘客安全转运,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持有B2驾照的驾驶员可以驾驶的准驾车型为大型货车,持有A1驾照的驾驶员可以驾驶的准驾车型为大型载客汽车。 经查,石某某,持B2驾驶证,系准驾不符。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驾驶员石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及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驾驶证记24分,罚款3000元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