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古蔺县派出所长当“保护伞”被判坐牢五年六个月

2020-06-28 22:12:56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容与 字号:T|T
摘要】记者从泸州市古蔺县纪委监委获悉,古蔺县大村镇派出所原所长祝波,充当恶势力保护伞,5月27日被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予以没收。

6月24日,记者从泸州市古蔺县纪委监委获悉,古蔺县大村镇派出所原所长祝波,充当恶势力保护伞,5月27日被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予以没收。

收取赌场“辛苦费”

2012年至2018年,祝波在古蔺县大村镇担任派出所所长。

2014年,王化钊在大村镇上开设赌场,为了不被当地派出所查禁,他动起了歪脑筋,对大村镇派出所所长祝波等人展开“攻势”。

2014年底到2015年初,在辅警杨某的牵线搭桥下,王化钊在一个月内先后三次共送给祝波7000元“辛苦费”。王化钊还经常出入派出所,多次宴请祝波等警务人员,并时不时给他们一点“好处”。就这样,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近,成为私交较好的朋友。

祝波明知王化钊开设赌场违法,但鉴于与王化钊的“朋友”关系,以及曾经收受过其7000元现金,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对王化钊开设赌场的问题开展调查。

纵容恶势力横行霸道

2015年2月,王化钊在大村镇街上的一家KTV唱歌时,与胡某发生口角纠纷。随后,在附近餐馆门前的公路上,王化钊伙同安某等人对胡某进行了殴打,造成胡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在打斗过程中,胡某也把安某打成了轻微伤。案发后不久,一名叫胡某某的人到派出所找到祝波,声称自己与王化钊、胡某都有亲戚关系,希望出面调解这个事情。祝波为了不处理王化钊,就同意让胡某某进行调解。后来,王化钊与胡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祝波便安排此案的承办民警按照调解的程序予以了结。

2017年10月,王化钊在大村镇另一家KTV唱歌喝酒,与另一包间的姚某、肖某等人发生口角。后来王化钊等人冲到包间对姚某、肖某、陈某等人进行殴打,并造成肖某轻伤,姚某、陈某轻微伤。受害人报案后,祝波指示案件承办人按调解结案,没有对王化钊等人进行处理。

2017年12月,王化钊又参与了一场斗殴,打伤王某、李某,王某、李某等人。案发后,办案民警向祝波汇报案件情况,祝波授意民警不要管此案,让案件当事人自己调解。

祝波的包庇和纵容,助长了王化钊团伙的嚣张气焰,导致王化钊恶势力团伙在大村镇做大成势。王化钊恶势力团伙长期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暴力欺压他人。

重拳打掉涉恶“保护伞”

2019年10月,古蔺县纪委监委给予祝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0年5月27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了泸州打掉的涉恶“保护伞”第一案——古蔺县公安局大村派出所原所长祝波徇私枉法案,以徇私枉法罪对被告人祝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对其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元予以没收。

在祝波的放纵下,大村派出所曾波、刘某、陈某某等民警(辅警)也走上了违纪违法之路,受到相应惩罚。

此案查办后,古蔺县纪委监委以案为鉴,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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