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扶沟法院“隔空”审结首起刑事案件

2020-02-23 11:10:10 来源:人民网 作者:樊帅 责任编辑:田小介 字号:T|T
摘要】扶沟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严建波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隔空”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这是自疫情防控以来,该院利用互联网法庭审理的首起刑事案件。

  “现在开庭!”2月20日上午,在河南省扶沟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场混合着消毒水味道的特殊庭审正式开始。扶沟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严建波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隔空”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这是自疫情防控以来,该院利用互联网法庭审理的首起刑事案件。

  与往常不同的是,本案公诉人没有来到法庭,而是在检察机关利用计算机云系统通过视频提起公诉。案件被告人张某同样没有站在审判庭的被告席上,也是在看守所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连接电脑屏幕接受审判。本案中,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分别在法院审判法庭、检察院公诉室、看守所远程视频提讯室,依托“云间互联网庭审”平台,实现了语音、视频、物证展示等实时传输和转换,在不同空间“隔空对话”完成庭审过程。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视频画面出示指控证据,被告人透过电脑屏幕表示认罪悔罪并愿意退出赃款,法官通过电脑画面居中审判。经过紧张有序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审理结束。最终,在合议庭合议后,法官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张某通过远程视频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整个庭审全程用时36分钟,审判过程画面清晰、对话流畅,程序紧凑、秩序井然、高效便捷,有效地预防了病毒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健康权,实现了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两不误,取得了良好效果。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扶沟法院始终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尽量避免人员聚集而引发疫情扩散的风险,同时又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因疫情而受阻。该院通过利用司法科技手段,打破空间阻隔,确保公平正义有效传递,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使命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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