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鄂尔栋司法所近期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纠纷

2016-08-01 14:07:37 来源:兴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崔利青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摘要】在农村生活中,大部分的农民仍然是围绕着土地生活,所以在农村工作中,土地纠纷仍是最常见的纠纷形式。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鄂尔栋司法所近期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

  在农村生活中,大部分的农民仍然是围绕着土地生活,所以在农村工作中,土地纠纷仍是最常见的纠纷形式。只有进一步做好土地纠纷的调解工作,才能实现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鄂尔栋司法所近期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

  家住鄂尔栋镇本村的刘某,一直从事黄芪(药材)种植,经济收益还不错,家中孩子也都已经成家,按说老刘现在没有什么负担,生活应该很美满。但是因为和自己的弟弟家因为土地纠纷一直没有往来,这让老刘很是难过。原来,老刘家种植药材的土地当初是一块整地,后来父母年龄大了,就将这块地一分为二,老刘和弟弟家各持一半。老刘在这块地上种植黄芪,并有了不错的收益,但是弟弟家的那块地却时常荒着。后来,老刘的弟媳却吵到家中说自己侵占了他们家的地种黄芪,并私自将老刘的黄芪棚挖开了一个大口子,致使老刘的那一棚黄芪因为气温、湿度等原因绝产,老刘和弟弟家的矛盾也从此产生了。后来,只要老刘在两家的土地边缘建大棚,其弟媳总要去家中吵闹。现在老刘和弟弟均已年过半百,老刘不想将矛盾留给下一代,所以十分想解决掉两家的土地纠纷。鄂尔栋司法所工作人员在了解了两家的情况以后,来到老刘家的地里,现场丈量了两家的土地,发现老刘家并没有侵占其弟媳家土地,只是,老刘的大棚已经建到了两家地的分界线,那么看来是其弟媳无理取闹?但是,司法所工作人员注意到,无论老刘家安装大棚或者拆卸大棚时,总会经过并踩到其弟媳家的地里。通过工作人员的劝解,老刘和弟弟家终于同意两家各留十公分土地作为公用地,垒成田埂,并供双方使用。最后老刘还表示愿意教授弟弟种植黄芪的技术,以后带领其共同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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