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三千余家企业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将向全社会公示

2016-07-29 11:22:49 来源:慈溪政府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摘要】截至6月30日,慈溪市有3272家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主要原因是指未按期报送上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这些企业将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正常,经营异常痕迹也将伴随“终生”。

  慈溪市某咨询公司老总,最近办理出国旅行签证时被拒签,并被出入境管理局告知,因为他的公司已被市场监管部门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不允许其出国。截至6月30日,该市有3272家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主要原因是指未按期报送上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

  据了解,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在每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截至今年6月30日,慈溪市共有27311家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5年度年报,年报率89.3%。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以“路段长”负责制巡查为抓手,还将检查中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543家企业也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未年报企业将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正常,经营异常痕迹也将伴随“终生”。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各部门构建企业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有效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被各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禁入,并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

  此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还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资格将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上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均已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另外,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一次补报机会,同时可书面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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