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2018-01-12 19:04:40 来源:东方网 作者:吴怡闻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为集中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从即日起至2月2日,松江区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并将于1月15日开展就业援助主题日活动,集中为援助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

  此次活动由区人社局、区残联和区妇联主办,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此外,因涉及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五违四必整治、企业环保清拆行动而造成就业困难的职工,特别是浦南地区大龄女性劳动力也在帮扶范围内。各街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额外确定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退役士兵、征地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进行就业援助。

  就业援助月期间,区就业促进中心及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都设有就业援助月服务专窗,接受市民咨询,并发放政策宣传材料。对排摸出的援助对象,各街镇将在落实就业岗位的同时,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费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确保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使未就业的援助对象及时得到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

  据悉,为加大残疾人就业扶持力度,鼓励用人单位分散安排残疾人就业,稳定残疾人就业岗位,区残联将对用人单位实施补贴政策。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法定就业年龄内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为残疾职工提供明确的工作岗位,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同期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且无侵害残疾职工劳动权益的行为。

  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向其社会保险参保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补贴标准为上海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单位承担部分,补贴人数按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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