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被列为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2017-09-22 07:16:12 来源:人民网 作者:蓝海通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摘要】9月2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林县在会上被正式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该县人民政府县长蓝宗耿代表上林县接受了国家环境保护部授牌。

经过多年的创建工作,上林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大丰镇获得国家级生态镇命名,9个乡镇获得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命名,19个行政村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命名,130个行政村获得南宁市级生态村命名,市级生态村的创建率达100%。县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100%,地表水环境质量达Ⅲ类水质标准,生态环境状况指数73.58,森林覆盖率达到52.7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35%,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达100%。涉及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考核指标共38项,完成率达97.4%。

绿水青山,是大自然赐予上林的一块金字招牌。上林县立足自身优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等优势,将优势资源与脱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发展“5+X”扶贫产业(“5”就是全县主导发展高值渔、山水牛、生态鸡、旅游、光伏电站等5个产业)。充分利用第14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平台,大力开展健康产业招商推介活动,成功签约上林县上莫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等7个项目,涉及能源开发、健康养生、文化旅游、休闲农业等产业,有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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