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乾安县公开招聘公安系统 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06-03 12:13:52 来源:乾安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六、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乾安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一)体能测评要求

  考生笔试结束后,以1:1.5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人进入后续环节(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体能加试的方式择优确定)。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项目、标准和次数组织实施。

  (二)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身体素质达不到规定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可以不到现场参加体能测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

  (2)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体能测评不通过;

  (3)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须在测评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在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评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6)参加体能测评时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政治审查

  体能测评结束后,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乾安县公安局负责对体能测评合格者进行政审。

  进入政审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户口簿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本人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要件不全者不予政审,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人社部门将征求县执法执纪部门意见,对存在不允许报考情形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乾安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相关体检要求执行,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情况而定。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

  九、递补原则

  经政审、体检后,拟聘用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时,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体能测评、政审、体检。本次考试只进行一次递补,以后无论何种原因出现拟聘用人数不足时,均不再递补。

  十、公示

  经政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乾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及待遇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