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1-05-08 13:57:25 来源:彰武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由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成绩并列者,由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如本岗位无人可递补时,根据情况可从其他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调剂,调剂的具体公告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5年内只允许在本县区域内流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0418-6949136

  附件1:彰武县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xls

  附件2:彰武县2021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xls

  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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