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⑤报名表备注栏注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其它证明材料。 5.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四)成绩的计算方法 参加“笔试+面试”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直接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直接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笔试、面试、总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线不予聘用。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计分,考试结束后,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龙川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及网络查询证书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本次聘用人员应与工作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服务年限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