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 (一)选岗 1.选岗时间:2021年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选岗要求:在考察合格人员中分学科按名额依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由其本人依次选岗,在选岗时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选岗后若发现考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由此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二)办理手续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和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学校须办理完成人事调动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九、纪律要求 1.各督导责任区、相关学校要严格把关,认真核实报考教师的资格条件;报考教师要承诺所提供的材料信息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倒查责任,并追究督导责任区组长、相关学校主要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报考教师本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参加县城考调,本年度其师德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报考教师一旦进入考察程序,如果考察合格,不得放弃选岗,否则报考教师本人三年内不得申请参加县城考调,本年度其师德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考调教师到岗后,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服从考调学校岗位聘用、职称评定等管理。 本方案解释权归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附件: 岳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岳池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