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2021-05-07 12:31:12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部分岗位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比例为准。

  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经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在线阅读并确认《个人健康申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方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提交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5月23日(含)之后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的有效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身份证、准考证)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建议不佩戴N95等透气性能较差的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

  七、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体检由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明溪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应在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新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

  十、考试规则

  (一)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1年9月;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面向2019、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与认定。

  1.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明溪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3.报考者应如实(只字不差)填报所学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所列专业要求;取得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非全日制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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