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应聘出现名额空缺,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该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六)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公开招聘对象,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根据县委人才办抄告单,按规定与拟公开招聘对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公开招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公开招聘。 2.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前,拟公开招聘对象须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黎川县委人才办(邮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行政中心623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并不再进行递补。 3.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4.拟公开招聘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县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组织领导 1.本次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工作,在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本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才、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 附件1:黎川县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2021.4.docx 附件2:黎川县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紧缺高素质人才岗位报名登记表2021.4 (1).docx 中共黎川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