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关于公开征集县域行政审批专家的公告

2021-04-29 13:47:09 来源:定边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关于公开征集县域行政审批专家的公告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运行,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根据《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专家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审批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公开征集一批具备评估、评审等资质的县域专家充实至榆林市行政审批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类型

  (一)安全生产类:具体分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应急管理救援、工贸等专业类。

  (二)交通运输类:主要是桥梁工程师专业。

  (三)民生保障类:主要是医院等级评审、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医疗、放射诊疗、母婴保健技术等专业类。

  (四)市场准入类:主要包括计量标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特种设备鉴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药品流通检查、食品检查、博物馆、医疗器械检查等专业类。

  (五)投资建设类:主要包括水文地质、水利水电机电设计安装、水利水电工程、水环境等涉水专业、水土保持、水利造价、水文与水资源 、水利工程设计、水利工程造价、农田水利、工程、植物、资源环境、经济类和生产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的土建类专家、农水、水工建筑、动力与电气、财务专家、工程专家、熟悉安全生产业务的省级专家、生态旅游、水文化、景区规划、文物保护考古、消防设计审查等专业类。

  (六)环境保护类:主要包括辐射安全、固体废物处置、噪声安全、排污等专业类。

  (七)国土规划类: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等专业类。

  (八)城市管理类: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房屋建筑等专业类。

  (九)社会事务类:主要包括档案管理、人力资源、动物保护等专业类。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审工作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连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业务;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能胜任审查相关工作;

  4、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5、对行政审批专家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6、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1)对达不到以上第二项所列条件和要求的,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在本行业有较大影响,需有关单位或者3名以上(含3名)行政审批专家书面推荐,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复审确认后,也可聘为行政审批专家;

  (2)有关行业明确规定在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不得作为专家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审批专家已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初审,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后可直接认定为审批专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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