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2021-04-16 13:32:22 来源:依兰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三)现场确认程序

  申请人请于5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期间到依兰县教育局409室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 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学信网上打印;

  4.在网上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无需打印,等到现场确认时,由认定机构负责打印;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6.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需现场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 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 该驻黑部队。

  8.体检合格表(正反两面打印)1份,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

  10.本人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张打印(复印),将上述材料放入档案袋(325*240毫米)中,档案袋封面(附件1)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信息,并规范粘贴在档案袋上。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国考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 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 节提交原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个人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有关要求

  1.申请人通过哈尔滨市依兰县人民政府官网或QQ群共享自行下载相关附件。

  2.申请人加入依兰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517872438),依兰县教育局将通过此群发布有关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QQ群,确保按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

  3.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和地点,依兰县教育局会在QQ群里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依兰县教育局公布日期到依兰县教育局指定的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4.参加现场确认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测量合格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附件:1.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黑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依兰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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