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2021-04-15 14:53:13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六)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五、考试

  (一)协管员、环卫工、保洁员及绿化工: 视其报名情况,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驾驶员:视其报名情况,采取考核或实际驾驶操作和笔试。实际驾驶操作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50%。

  实际驾驶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考核)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当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或考核。未准时进入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形成差额,即可开考。

  六、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公布考试(考核)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低、退役军人优先确定。

  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八、聘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ningnan.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顺序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宁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与中标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再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每年底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待遇:

  工资待遇按现行公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住建局、宁南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环卫所0834-4575672;城管大队0834-4575673;民政局0834-4572266

  监督电话:0834-4572305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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