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阳谷县公开招聘教师招聘简章

2021-03-29 09:33:32 来源:阳谷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报名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应聘须知》),于4月16日至4月17日到县教育和体育局北楼一楼人事科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笔试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合并招聘岗位内个别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到该合并招聘岗位内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及时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审查单位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确保审核公正、公平。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为确保笔试命题质量,根据招聘简章制定命题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要求。

  笔试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上午。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需对笔试时间做出调整,阳谷政务网将及时予以公告。

  2.面试:面试由县教体局严格按照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无人参加笔试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程序,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报的材料见《应聘须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两次。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阳谷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凡应聘人员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资格,不得再参加2021年度我县其他教师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报名岗位确定应聘单位,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挑选应聘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挑选顺序。

  应聘单位确定后,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