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侧东海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2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70273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4月20日15:00-17: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部分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申请,经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岗位代码C26-C29岗位持有视力四级残疾人证、听力四级残疾人证或者肢体四级残疾人证应聘者,在报名截止后2天内,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送至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5室(晶都大道北侧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审核。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用人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含加分)。 3.岗位代码C26-C29岗位持有视力四级残疾人证、听力四级残疾人证或者肢体四级残疾人证者笔试成绩加5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5.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原报名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