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用地公示(编号:HB2021-3) 编号:HB2021-3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及《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公示制度要求,经县政府审查同意对以下符合划拨用地条件,拟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公示: 1.项目名称:浍北粮仓项目。 2.地块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3.地块位置:夏集村夏集粮站北 4.供应面积:34225.4平方米(合51.338亩)。 5.供应方式:划拨。 6.拟土地使用权人:五河县浍北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7.公示10天,在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对该划拨用地有异议,请与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按程序给拟用地者签发划拨用地决定书。 8.公示期: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9日 联 系 人:陈争、刘敏 联系电话:0552-5056350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