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稷征启公告〔2021〕2号 为保障稷山县国民经济发展,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稷山县人民政府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范围:位于稷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为7.9736公顷。 土地权属:西社镇仁义村。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由稷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委会予以张贴发布,并在稷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特此公告。 稷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