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0年“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进行奖补的通知

2021-03-10 13:35:54 来源:甘洛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甘洛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0年“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进行奖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甘洛县农特产品的公信力、影响力、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引导和促进生产经营主体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申报认证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促进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保障优质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凉山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两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进行奖补的通知》(凉农函〔2020〕269号)《甘洛县2020年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2020年“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进行奖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围和条件

  1、2020年1-12月期间,首次获得“三品一标”证书和通过复查换证的企业或单位;

  2、管理体系健全,生产档案记录规范齐备,质量管理规范,近三年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单位;

  3、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入驻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湖管理信息平台;

  4、认证机构为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的有机农产品(只取得有机农产品转换证书企业和单位不列入奖励范围)。

  二、奖助内容及标准

  1、首次认证“有机农产品”奖补5万元/个;

  2、首次认证“绿色食品"奖补2万元/个;

  3、新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奖补10万元/个;

  4、“无公害农产品”首次认证和通过复查换证的奖补1万元/个。

  三、补助程序

  “三品一标”奖补采取自主申请,层层把关,逐级上报的原则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主体申请。从事“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加工、经管的企事业单位、农民合作社和其它组织如实填写《甘洛县“三品一标”奖补申请表》,并提供认证认定登记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材料,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证明材料等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逐一对申请对象开展现场检查,并对其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核,统一汇总后于3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终审。县农业农村局终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于3月30日前确定奖励对象及奖励金额。

  联系人:何谦,电话:0834-7813651、18981564555,邮箱: 1966431190@qq.com

  附件:

  1、甘洛县“三品- 标”奖补申请表

2、甘洛县“三品一标”奖补企业汇总表

  甘洛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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