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宁县委办公室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告

2021-01-20 19:45:07 来源:阜宁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赤子 字号:T|T

中共阜宁县委办公室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6名从事文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含教育、卫健系统工作人员)。

  参加选调人员通过考察后,具体工作岗位须服从人事部门安排。

  二、选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2. 正股级及以下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 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尚在试用期内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县党政楼509房间,联系电话87238214)。

  2. 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①《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请在本通告附件中下载;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3. 资格审核

  县政府办牵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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