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三)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四)现役军人; (五)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经面试、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月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报名人数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即报名人数至少达到3人,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人数未达到3人的,继续延长报名时间,直至报名人数达到3人止。 报名地点:巴马瑶族自治县外资扶贫项目服务中心(县行政办公大楼四楼自治县外资项目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的填写《巴马县世行试点示范项目农民专业合作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三)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个人仪态、口头表达能力、思维逻辑、反应能力等现实表现。 (四)考核(政审)。由自治县外资扶贫项目服务中心组织考核(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放弃考核(政审)或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可根据缺额情况,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政审对象。 (五)公示、聘用。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八、上岗培训 由自治县外资项目服务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业务培训。 九、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辅导员与自治县外资项目服务中心按年度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原则上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县外资项目服务中心予以解聘。 (二)辅导员工作报酬按照世行项目有关规定,每人每年4.2万元(含单位及个人五险),出差及下乡补助按上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未尽事宜由自治县外资项目服务中心解释。 十、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途径。 1.巴马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ama.gov.cn/ 2.公共场所张贴。 (二)咨询电话。 联系人:黄玉欣 联系电话:18070848767/0778-6211290 (三)监督电话。 0778-6211290(巴马县外资扶贫项目服务中心) 巴马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