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一批农村产业革命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4月,下达我县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一批农村产业革命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黔财农[2020]93号),为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按照资金的性质和支持方向。经2020年7月10日党组会研究,专项资金仅用于我县2020年秋冬季2021年春新植茶园种植,结合我县茶产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江口县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一批农村产业革命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依据、基本原则和必要性 (一)指导思想:以省、市茶产业发展意见为指导,通过政策推动,部门帮扶、项目带动的产业发展模式,立足“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三个基本要求。通过整合资源,切实把江口县茶产业“做大、做优、做强”。全面推进我县茶产业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财政增长的目标。 (二)依据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一批农村产业革命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93号)。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补助为辅,企业、合作社、茶农自主投入为主的原则。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在减轻茶企、茶农对茶园建设管理投入压力的同时,可有效提高其发展茶产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实现建一片、成功一片、见效一片的发展目标起到促进作用。 2、坚持适地适树、科学管理全面推进的原则。对新品种种植,按片、点落实技术人员和督促检查人员,严格按茶园建设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实施,做到各项技术措施100%的覆盖到片和点。 二、项目实施主管单位:江口县农业农村局。 三、专项资金的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及方式 根据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结合我县实际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一批农村产业革命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100万元的主要投资新建设茶园基地。 (一)新建基地 新建基地500亩。 (二)补助标准、方式及条件 1、新建基地补助标准 2000元/亩。 2、补助方式 为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增加经营主体积极性,茶园建设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实施。第一年(2021年3月底前),茶园建设完成,经县级验收合格后,补助1200元/亩;第二年(2021年10月底前),茶园管理良好,成活率达70%以上,经县级验收合格后,兑现800元/亩。 3、补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