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公告 按照《平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原县河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要求,平原县县级以上河道笃马河、马洪干渠、赵王河等十条河道及相家河水库、龙门水库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已完成划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市级河道 (一)笃马河 上下游段:管理范围线为治理后两岸道路外侧边线(具体以92年划界宗地图为准)。 城区段:管理范围线为河口外缘线向两侧各延伸18米。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二、县级河道 (一)十三干渠 管理范围线:河口外缘线向两侧各外延18米。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二)马减竖河 管理范围线:河口外缘线向两侧各外延18米。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三)平武河 管理范围线:河口外缘线向两侧各外延18米。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四)马颊河截碱沟 管理范围线:河口外缘线向两侧各外延18米。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五)平陵河 管理范围线:河口外缘线向两侧各外延18米。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六)赵王河 上游段:管理范围线为治理后两岸道路外侧边线(具体以92年划界宗地图为准)。 下游段:管理范围线按照92年划界宗地图进行确定。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七)尚仇干渠 管理范围线:治理后两岸道路外侧边线(具体以92年划界宗地图为准)。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八)扁担沟 管理范围线:治理后两岸道路外侧边线(具体以92年划界宗地图为准)。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九)马洪干渠 上游段:管理范围线为治理后两岸道路外侧边线(具体以92年划界宗地图为准)。 下游段:管理范围线按照92年划界宗地图进行确定。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三、水库 (一)相家河水库 管理范围线:水库建设用地权属线。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二)龙门水库 管理范围线:水库外侧截碱沟外边缘线向外延伸1米,无截碱沟处为水库围栏向外延伸0.5米。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四、乡级河道 (一)老赵王河 管理范围线:河口外缘线向两侧各外延5米。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二)张士府沟 管理范围线:河口外缘线向两侧各外延5米。 保护范围:管理范围线外延50米。 平原县水利局 2019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