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关于命名“五指嘉苑”标准地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机关各部门: 按照《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和《磐安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磐安县城五指区块新建住宅小区命名为“五指嘉苑”。 “五指嘉苑”总用地面积1496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938.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518.06平方米。东至五指街,南至九安公馆,西至新兴街,北至五苑路,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1月16日 |
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关于命名“五指嘉苑”标准地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机关各部门: 按照《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和《磐安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磐安县城五指区块新建住宅小区命名为“五指嘉苑”。 “五指嘉苑”总用地面积1496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938.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518.06平方米。东至五指街,南至九安公馆,西至新兴街,北至五苑路,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