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2018年第一批贫困村公路桥梁工程设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18-11-25 18:26:31 来源: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一 字号:T|T

新化县2018年第一批贫困村公路桥梁工程设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新化县2018年第一批贫困村公路桥梁工程设计(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化县2018年第一批贫困村公路桥梁工程设计(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娄新20181865

  3、委托代理编号: HNZJC2018-FW(LD)-106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网络图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网络图

  二、 采购项目限价总价为95.5万元,单价见附表。

  供应商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采购限价,投标综合单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综合单价。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设计丙级(含中桥设计资质)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7月到2018年9月份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证明),具有公路与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磋商邀请公告发出后,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开标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磋商文件费用。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提交响应文件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为2018年12月05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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