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11-18 22:27:57 来源:石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康小君 字号:T|T

  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依前述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一)(含加分)成绩÷1.2×60%+面试成绩×4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进行《公共基础知识(二)》和《岗位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合成成绩。

  (三)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管理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公共基础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中共石台县委组织部、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2595335(石台县人社局)

  监  督 电 话:0566-6020979(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8年下半年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共76名)

石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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